公司简介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影视策划;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发布广告;电脑图文设计、制作;工艺美术设计;市场调查;技术推广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;销售摄影器材、日用品、工艺品、文具用品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家用电器、仪表仪器、汽车配件;从事文化经纪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演出经纪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