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简介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为全州银行系统、非银行系统的金融机构以及在全州内的外资银行、证劵、保险、金银珠宝厂商、生产、经营企业等其它单位提供货币、有价证券、增值税发票、金银珠宝、贵重物品等金融武装押运、守护、保管服务、现金清分、ATM自助机具加钞、贵重物品押运、安全技术防范、安全风险评估服务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