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简介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通信工程勘察、设计(甲级),邮电规划设计,邮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,通信工程总承包(甲级),通信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(按资质证书经营),建筑工程勘察、设计、通信、建筑工程监理,通信及计算机系统的软件开发、系统集成,室内外装饰、设计,智能建筑(系统工程设计),通讯设备销售,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,招标代理服务,通信产品检测,节能设备研究开发,系统设计、施工、维护和产品销售,铜、铝、合金材料销售。(以上经营项目,涉及许可的,凭许可证经营;国家限制或禁止项目,不得经营。)(以下空白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