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简介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项目工程管理;工程招(投)标代理及工程建设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代理,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;水利项目招标代理;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分析研究;建设工程概算、预算、竣工结(决)算;工程投标标底与报价文件的编制;提供建设工程造价信息;承接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委托的工程经济纠纷鉴定;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监理。)